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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强迫员工签订离职合同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5-10 07:3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构成“被迫离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 公司强迫员工签订协议不合法。
    公司与员工签署任何协议应遵循协商一致的基本原则。不论是劳动合同还是保密协议、竞业限制协议都应当由劳资双方协商一致签署,不能采取强制的办法。用人单位不得对普通员工随意约定竞业限制。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用人单位高级技术人员,如果没有接触到公司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或者也不是公司高管,没有签订竞业限制协议的义务。
    法律上并没有强制要求员工必须签订,而是需要企业和员工协商进行签订,企业也无法强制要求员工签订,因此按规定员工是可以拒绝签订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一)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二)违章指挥或者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三)侮辱、体罚、殴打、非法搜查或者拘禁劳动者的;
    (四)劳动条件恶劣、环境污染严重,给劳动者身心健康造成严重损害的。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 公司强迫员工签订协议不合法。
    公司与员工签署任何协议应遵循协商一致的基本原则。不论是劳动合同还是保密协议、竞业限制协议都应当由劳资双方协商一致签署,不能采取强制的办法。用人单位不得对普通员工随意约定竞业限制。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用人单位高级技术人员,如果没有接触到公司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或者也不是公司高管,没有签订竞业限制协议的义务。
    法律上并没有强制要求员工必须签订,而是需要企业和员工协商进行签订,企业也无法强制要求员工签订,因此按规定员工是可以拒绝签订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一)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二)违章指挥或者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三)侮辱、体罚、殴打、非法搜查或者拘禁劳动者的;
    (四)劳动条件恶劣、环境污染严重,给劳动者身心健康造成严重损害的。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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