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在上班的路上,我不小心摔倒了,没有报警!如何处理工伤

工伤索赔 2023-05-10 19:4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在上下班途中自己不小心摔倒的,不能够算做工伤,但是如果是在工作时间内摔伤的,那么可以认定为工伤。用人单位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或工伤本人,伤者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工伤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刑侦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在提出申请的时候需要提供如下一些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患职业病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1、劳动者在上班途中遭遇车祸工伤,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将其送往医疗机构治疗; 2、由单位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 工伤认定申请 ; 3、向设区的市级 劳动能力鉴定 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4、以及携带 工伤认定决定书 、劳动能力鉴定书等材料 申请工伤赔偿 。
  • 法律分析:在单位和职工个人在有关法律规定的时间内未向劳动保障部门申请认定工伤的情况下,职工会失去申请认定工伤的权利,要想获得补偿的话,职工就只能向法院起诉。如果单位和职工个人在这两个规定的时间内未向劳动保障部门申请认定工伤的话,职工就失去了申请认定工伤的权利,要想获得补偿的话,只能向法院起诉。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北京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