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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的时候 女儿被判给母亲 父亲病重 女儿该不该照顾? 是否需要支付赡养费

赡养 2023-05-12 09:3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子女对离婚父母有赡养义务,子女与父母之间的关系,不因子女或者父母离婚而消除,赡养父母是子女的法定义务,子女不赡养老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女儿支付赡养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一款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 父母离婚子女是需要给付赡养费的。根据规定,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 父母离婚子女需要给付赡养费,赡养,主要是指子女在经济上为父母提供必须的生活用品和生活费用的行为,即承担一定的经济责任,提供必要的经济帮助,给予物质上的帮助。赡养扶助的主要内容是指在现有经济和社会条件下,子女在经济上应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用品和费用,在生活上、精神上、感情上对父母应尊敬、关心和照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九条 子女应当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不得干涉父母离婚、再婚以及婚后的生活。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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