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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欠别人一万五千元被起诉,对方要求法院强制执行,我会被拘留吗?

债务追讨 2023-05-12 12:5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欠钱不还,法院并不会直接抓人拘留。根据法律规定,法院判决后债务人拒不履行申报财产义务的、拒不履行法院判决的,法院才会进行司法拘留。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五条对个人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十万元以下。对单位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五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拘留的期限,为十五日以下。被拘留的人,由人民法院交公安机关看管。在拘留期间,被拘留人承认并改正错误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提前解除拘留。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五条 罚款和拘留。对个人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十万元以下。对单位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五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拘留的期限,为十五日以下。被拘留的人,由人民法院交公安机关看管。在拘留期间,被拘留人承认并改正错误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提前解除拘留。
  • 欠钱被告到法院的,不会被拘留,当事人因为欠钱不还被起诉的,首先应当积极应诉,最后应当根据生效的法律判决履行自己的义务,不会被拘留,如果没有按照判决履行义务,可能会被强制执行。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第二百三十八条
    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
  • 欠钱不还的前提下,如果对方拒不履行法院判决,不履行偿还义务的,会被司法拘留,最多也只能拘留15天。
    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权利人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可以适用司法拘留这一强制措施。
    首先,应由承办案件的合议庭或者独任审判员提出意见,报请本法院院长审查批准,然后,制作《拘留决定书》,交司法警察执行。
    执行拘留时,执行人员要向被拘留人出示并宣读《拘留决定书》。被拘留人由人民法院交公安机关看管。拘留的期限为15日以下。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拘传、罚款、拘留必须经院长批准。拘传应当发拘传票。
    罚款、拘留应当用决定书。对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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