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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外不正当的男女关系 主要是在酒店开房 这能要求赔偿吗?

婚外情 2023-05-13 11:4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婚外情基本表现形式:
    1、偶尔与其他人发生性关系的形式,例如,嫖娼;
    2、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的同居形式;
    3、以夫妻名义共同居住的重婚形式;
    4、婚外情的其他表现形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六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
  • 婚外情基本表现形式:
    1、偶尔与其他人发生性关系的形式,例如,嫖娼;
    2、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的同居形式;
    3、以夫妻名义共同居住的重婚形式;
    4、婚外情的其他表现形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六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
  • 婚外情一起开房不是犯罪行为,但是是违反行为,违反了《民法典》中夫妻间的忠诚义务,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因与他人同居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是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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