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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死亡后如何支付丧葬费?

其他 2023-05-14 06:4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退休职工的丧葬费发放标准,是当地上一年度(或前12个月)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该丧葬费一般由死者的直系亲属领取,如没有直系亲属,则视情况由组织安葬的人或组织领取,但需要开具相关证明。
    2、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全文》第十七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 一、丧葬费怎么办理需要什么手续
    1、丧葬费怎么办理需要手续如下:
    (1)经办人以单位名义办理退休的退休人员或本人在单位参保缴费期间去世的人员,都应由单位经办人办理;
    (2)以个人名义退休或个人参保在缴费期间去世的人员,都应由死者的法定继承人办理;
    (3)参保缴费期间死亡若在此期间去世,按照去世时的在职死亡政策规定来办理。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二、办理丧葬费审批手续所需材料有哪些
    1、申请丧葬费等费用单位应提交相关的函或报告;
    2、户口注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火化证原件及复印件;
    4、死亡前一个月的工资单。
  • 退休职工死亡后丧葬费的计算公式为丧葬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是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
    第七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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