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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婚前40多万买的房子,五年后卖了80万,划在男方账户名下,现在又用这款购房财产归属?

离婚房产分割 2023-05-14 09:3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婚前房子婚后卖了再买一般算共同财产。但是如果男女双方有财产约定,约定了该房子归夫妻一方个人所有的,那么按照协议约定,该房子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如果一方将婚前房产出售,并用该款全资另行购房,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则该房仍为一方的个人财产。但是这里有一个前提,就是婚后所购买的财产的出资完全是来源于婚前一方的个人财产,没有添加婚后的收入或者另一方的出资。否则将不能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法律依据: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 婚前房产婚后卖了的,一如果是婚前一方购买的房屋且登记在该方名下的,属于登记方的个人财产,即使是婚后出售,仍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会进行分割,除非夫妻之间对该房产另有协议。但如果是婚前共同出资的房屋,婚后卖房所得应认定是夫妻共同财产,先由夫妻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法院依法裁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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