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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具借据,有预谋的借款不还?

债务追讨 2023-05-14 19:1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如果行为人在借钱时就具有不归还的意图,在借款时采用了虚构事实和隐瞒真相的手段,在借到钱后,行为人在使用上毫无顾虑和节制,就可以算诈骗,否则不算诈骗。民间借贷关系是否成立,不是看有没有借条,主要看有没有实际付款和收款行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 今借到借条不还,其实质是一个简易的借贷合同,借贷合同的定立,通常需要提供当事人的身份信息、财务信息等。因此借条不还时,可能会被起诉,严重的会被法院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列入失信人名单,发布限高令等。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一条
    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
  • 如果行为人在借钱时就具有不归还的意图,在借款时采用了虚构事实和隐瞒真相的手段,如虚构借款用于某种投资或营利性的活动,导致出借人产生错误的认识,误信行为人有还款的能力,在借到钱后,行为人在使用上毫无顾虑和节制,就可以算诈骗,否则不算诈骗。一般遭遇借钱不还的,向对方催收后依旧不还的,应当及时起诉。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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