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楼上的居民白天有噪音。我想这是孩子们跑来跑去的声音。经过几次沟通,还是有噪音。我该怎么办?

业主维权 2023-05-15 08:5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楼上居民扰民可以从自己做好隔音措施和采取其他措施使对方安静一些。具体操作如下:
    1、自己做好隔音措施:小到塞耳塞,大到做隔音卧室。
    2、向对方提出要求减少噪音,注意和对方交涉要和气。
    3、寻求物业处理,协助解决居民纠纷。
    4、报警处理,根据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8条规定:违反噪声污染防治法规,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以警告;警告后不改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由公安部门查处。如果协商无效,可以依相邻权向法院起诉,也可以由公安机关处理
    不可以在天花板上安装“震楼神器”,制造持续不间断的低频噪声,严重干扰他人正常生活休息,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   白天楼上小孩跑动发出噪音,在一定程度上应该算扰民。建议楼上楼下的邻居双方自行协商,协商不成,建议找物业或者向业主委员会反馈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八条
      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
      禁止任何单位、个人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设物集中区域内使用高音广播喇叭。
      在城市市区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娱乐、集会等活动,使用音响器材可能产生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过大音量的,必须遵守当地公安机关的规定。
  • 白天楼上小孩跑动发出噪音,在一定程度上应该算扰民。建议楼上楼下的邻居双方自行协商,协商不成,建议找物业或者向业主委员会反馈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八条
    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
    禁止任何单位、个人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设物集中区域内使用高音广播喇叭。
    在城市市区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娱乐、集会等活动,使用音响器材可能产生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过大音量的,必须遵守当地公安机关的规定。
    《劳动法》第三十一条法律依据:《劳动法》第三十一条
    《劳动法》第三十一条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第三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日照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