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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结婚前就怀孕但是他一直都知道,几年前又怀了别人小孩他也知道,现在离婚我需要补偿他吗

离婚赔偿 2023-05-16 09:45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你婚前的事他知道,但婚怀他人小孩对配偶是有伤害的。他是有权要求赔偿的。
  • 对方是可以主张要求经济补偿
  • 《民法典》没有规定女方怀孕期间离婚,男方需要赔偿。只有男方具有重大过错导致离婚,女方作为无过错方才可以要去离婚损害赔偿。男方在女方怀孕期间离婚不属于重大过错。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九十条
    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一、孕妇离婚哪些情况有补偿
    1、在女方怀孕期间男方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女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在女方怀孕期间与他人同居的;
    (3)实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对于孕妇离婚孩子归谁
    对于孕妇离婚孩子归谁视情况而定,分析如下:
    1、孕妇离婚孩子一般归女方;
    2、胎儿在未出生前不具有民事权利能力,而法律没有关于胎儿权益保护的特殊规定。因此,待胎儿出生后,双方可以另行解决离婚子女抚养问题。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你好:可以起诉解决
  • 你好!如果你有经济能力应该是补偿
  • 你好,具体主要是什么情况?方便分析法律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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