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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1月16号发生交通事故住院22天,花去医药费六万多块钱,出院后还在继续治疗,现在伤残鉴定已过两个多月,我还不知道结果,我聘的律师是由交通大队交通事故处理大队处理律师负责我的负责我的法律提起诉讼但是到现在我连一点音信都不知,我拼的是四川先恒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按照地址打电话无法接通通

交通事故赔偿 2023-05-18 15:45 人浏览
共21位律师解答
  • 发生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问题是依据交通部门作出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责任划分进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各自过错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进行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建议通过诉讼方式解决问题。 根据描述,建议及时与你的代理律师进行联系沟通,询问进度,具体问题麻烦详细阐述进行下一步咨询。
  • 你好,如果你已经聘请了律师,建议你到律师所在的律所去咨询。
  • 你好 你可以直接过去他们的地址
  • 你好,可以协助,提供相关证据
  • 你好你们当时责任是怎么划分的
  • 你好,律师不作为可以解除合同
  • 伤残鉴定一般一个星期就出报告
  • 你好。在哪里发生的交通事故?
  •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怎么划责的
  • 你好,现目前的情况是怎样的
  • 你好你的问题可以为您解答
  • 你好,是可以协助处理的
  • 你好,现在是怎么回事呢
  • 交通事故发生后,一般在接受治疗进行伤残鉴定后再进行起诉比较好,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 发生交通事故受害人应当如何起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 1、携带起诉状和证据材料去管辖法院起诉; 2、法院经审查受理; 3、法院开庭审理并作出判决; 5、当事人履行判决规定的赔偿义务,一方不履行的、另一方可申请强制执行。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规定,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
  • 交通事故发生后在接受治疗进行伤残鉴定后进行起诉比较好,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条件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形式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 那你现在有没有付费呢?你看过律师的执业证吗?
  • 你好,你想要解除委托合同吗
  • 你好,具体什么情况呢有没有立案
  • 你好 你的问题我们可以处理
  • 您好,您可以先和侵权者协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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