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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回族,结婚四个月,领结婚证了,离婚的话彩礼钱要退吗

彩礼 2023-06-05 11:00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 离婚是否要退还彩礼,分情况: 1、已经登记结婚并同居生活的: 这种情形下一般不予返还,无论是理论上、司法解释的规定上、司法实践上还是风俗习惯上,认识是一致的; 2、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时间较长的: 对该种情况确定不予返还,如果双方不办结婚登记同居生活时间较短,双方订立婚约的目的没有实现,那么彩礼还是需要返还的。同居生活的时间限制,主要还是参照诉讼时效的规定来确定; 3、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期间生育子女的: 男女双方同居生活虽然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是双方的婚姻生活因生育子女,成为一个名符其实的家庭,不予返还;
  • 一般情况下已经结婚又离婚的,彩礼是不用返还的。但是有两种情形,离婚后需要返还彩礼。第一种是双方虽然办理了结婚登记,但是没有实际共同生活过,离婚时男方可以请求返还彩礼。第二种是男方婚前给付彩礼导致自己生活困难,离婚时可以请求返还彩礼。
  • 你好,结婚时间太短,要退一部分彩礼。
  • 你这种情况是要按比例退还一部分的
  • 答案是:不一定,要看具体情况。
    如果双方已经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且已经共同生活一年,那么就不用再退彩礼了。
    但如果双方虽然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则要退还彩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离婚彩礼符合法定情形的,可以返还。如果不符合法定情形,彩礼一般不予返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彩礼是我国民间的婚俗,法律中并没有直接对彩礼进行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有关于彩礼的相关司法解释,主要精神有:彩礼从法学理论上可以理解为一种以结婚为目的条件的赠与,只要双方正式结婚,目的达到,该赠与就是有效的,原则上不再退还。但如果婚姻关系存续时间较短,应当参考当地风俗习惯,酌情予以一定的返还。因此,鉴于你们的婚姻较为短暂,建议你们理性进行协商,约定退还部分彩礼是最好的处理。即使发生诉讼,法院也是综合各种情况判决部分退还的。
  • 您好,这看情况而定的,可以说一下具体情况吗,详情您可以和我们这边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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