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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亲去世了,爷爷的遗产我有继承权吗

遗产继承 2023-05-16 16:32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如果你爷爷留有遗嘱,让你继承财产,你当然有继承权。如果没有遗嘱,你就不是法定继承人,无权继承遗产——除非你父亲先于你爷爷去世,你才能代位继承。
  • 您好具体情况详细说一下
  • 法律上有权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主体有:
    1.法定继承人:即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2.被继承人遗嘱中指定的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个人。
    3.被继承人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的,被继承人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
    4.被继承人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的,被继承人兄弟姐妹的子女。
    5.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时的,丧偶儿媳、丧偶女婿。
    6.继承人以外依靠被继承人抚养的人,可以分得适量遗产。
    另外,在应当知道受遗赠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接受遗赠的表示的受遗赠人,也可以接受遗赠人的遗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第一千一百三十一条 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

  • 您好。需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如果爷爷留下了合法有效的遗嘱,并将房子分给了其他人,孙子一般是没有房子的继承权的。
    如果爷爷没有留下遗嘱,一般会按照法定继承处理。此时,由于爸爸先于爷爷去世,会发生代位继承,也就是孙子代爸爸继承,也就是说孙子是有房子的继承权的。
    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如有需要,可以联系我们,我们会根据您的个人情况提供进一步的专业解答。
  • 遗产继承有如下方式:
    1、遗嘱继承,在被继承人死亡后,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
    2、法定继承:在没有遗嘱或者遗嘱无效的情况下,按照法定继承,第一顺位继承人为:配偶,父母,子女;第二顺位继承人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有第一顺位继承人的情况下,第二顺位继承人不得继承。
    哪些遗产可以继承
    哪些遗产可以继承,具体如下:
    1、公民的合法收入;
    2、公民的房屋、储蓄、生活用品;
    3、公民的树木、牲畜和家禽;
    4、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5、法律允许公民个人所有的生产资料;
    6、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7、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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