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爷爷去世父亲去世奶奶去世,爷爷的房子我有继承权吗

遗产继承 2023-05-17 16:3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民法典对房屋继承的规定。当被继承人死亡时,继承人可以进行遗产继承。具体如下:
    1、房屋继承权,扩大了继承权,将侄子、外甥等纳入继承人范围;
    2、房屋继承可免征继承税;
    3、设立了居住权的房屋不可以办理继承;
    4、子女之间的继承权是平等的,即使是已经出嫁的女儿,也享有平等的继承权。
    继承的发生时间是从被继承人死亡之时开始,房产的继承人需要是被继承人合法的继承者,且该房产要求是被继承人所有的合法财产。在房产继承时,若是继承人继承该房产,应该到相关机构办理登记过户手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的定义】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和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的接受和放弃】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 您好。需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如果爷爷留下了合法有效的遗嘱,并将房子分给了其他人,孙子一般是没有房子的继承权的。
    如果爷爷没有留下遗嘱,一般会按照法定继承处理。此时,由于爸爸先于爷爷去世,会发生代位继承,也就是孙子代爸爸继承,也就是说孙子是有房子的继承权的。
    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如有需要,可以联系我们,我们会根据您的个人情况提供进一步的专业解答。
  • 您好,首先谢邀。关于爷爷的遗产如何继承问题要先确定的是您所述的房屋是否是爷爷奶奶的共同财产。如果属于共同财产的,再确定死亡时间,属于奶奶的遗产应由其第一顺位的继承人参与继承,即其配偶、父母、子女(即您的爷爷、父亲、姑姑和大爷,死亡时其父母是否还在)来确定个继承人所得的继承份额,现爷爷去世,由其继承人参与继承即您和您的姑姑、大爷共同继承,再来确定继承爷爷的遗产份额时可以分得的份额。最后一起计算各继承人占整个房屋的份额。其次能否在您不知情的情况下出卖房屋的还要确定该房屋登记在谁的名下等实际情况来综合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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