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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居正对我家大门栽树,导致我受伤住院,是否起诉对方赔偿

人身损害赔偿 2023-05-18 12:53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 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以委托律师起诉,要求对方赔偿
  • 你好,可以选择保留证据,提起诉讼
  • 你好,可以起诉的,如需帮助可面谈
  • 建议和对方进行协商沟通解决
  • 建议说明具体情况,以便解答
  • 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应提供下列材料:书面的起诉状;按照对方人数准备的起诉状副本;被侵权人和侵权人的身份证明;医院出具的就诊单据;以及医疗费、护理费等费用的结算单据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提起人身损害赔偿诉讼应当提供以下材料:书面的起诉状;按照对方人数准备的起诉状副本;被侵权人和侵权人的身份证明;医院出具的就诊单据;以及医疗费、护理费等费用的结算单据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应提供下列材料:书面的起诉状;按照对方人数准备的起诉状副本;被侵权人和侵权人的身份证明;医院出具的就诊单据;以及医疗费、护理费等费用的结算单据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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