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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的有离婚证吗

起诉离婚 2023-05-18 09:3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起诉离婚立案时应当提供以下证据材料:
    1、离婚起诉状及副本;
    2、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
    3、证明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据,如工资单等;
    4、证据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如结婚证、婚姻关系证明书等;
    5、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户籍资料或经常居住地证明等;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 起诉离婚需要带以下证明:
    一、离婚起诉状两份;
    二、夫妻婚姻关系的证明,也就是结婚证原件。
    三、原告的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复印件;
    四、孩子的出生证或户口本;
    五、如果双方对共同财产有争议,需提供共同财产的清单。
    六、夫妻双方感情破裂的相关证据。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 起诉离婚需要如下证件:本人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子女出生证等。且法院经审查确认材料齐全、合法、真实,起诉符合条件的,应予以受理,受理后,应依法组织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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