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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问一下,我上个月去法院起诉离婚,但我是原告我们那里不受理,转交到汉源县了,我刚才打电话问说他们没收到,这是怎么回事?

起诉离婚 2023-05-20 11:40 人浏览
共15位律师解答
  • 你好,是的,要到被告户籍所在地法院起诉
  • 你好,这种情况就可以去重新提交资料
  • 你好你们可以自己去问问之前那个法院
  • 你好,你需要在被告户籍所在地起诉
  • 你好,可以协助,有财产纠纷吗
  • 你好 有可能是你的法院选错了
  • 起诉离婚要到被告户口地起诉
  • 你好具体说一下你的案情啊
  • 你要问法院 是什么状况
  • 法院起诉的具体流程如下: 1、选择好有管辖权的法院。 2、准备好书面材料:民事起诉状(即离婚起诉书)、原告身份证明、子女身份证明、婚姻关系证明、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财产证明等。 3、向法院递交起诉离婚的材料,等待法院是否受理的通知。
  • 起诉离婚不知道对方在哪里的办法:当事人可以通过其户口簿、居住地等信息,确认管辖法院,并提交起诉状。人民法院依法进行审理时,被告仍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四十三条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四十四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 起诉离婚若联系不到对方,无法直接送达、邮寄送达或其他形式送达开庭传票或诉讼材料的,可以由法院进行公告送达。公告期满后,对方仍联系不到的,法院将对被告进行缺席审判并做出判决,再通过公告的形式送达判决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遇到起诉离婚法院不受理的情况,当事人应按照《民事诉讼法》关于起诉的规定,准备离婚起诉需要的相关材料
  • 可能是还没转,或者已经转了汉源县也还没有收到,你再打电话多问问
  • 你好,原告起诉需要在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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