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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地方可以公证遗嘱

遗产继承 2023-05-19 12:0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遗嘱的公证:
    1、立遗嘱人明确遗嘱内容后,亲自向本人住所地的公证处提出申请;
    2、立遗嘱人携带身份证明材料、遗嘱中分配的财产的产权证明材料,以及其他相关的材料,亲自前往公证处办理公证;
    3、公证处受理后,立遗嘱人清晰阐明其遗嘱意愿,并由公证人员负责记录;
    4、领取公证书正本和若干副本。
    《公证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二款规定,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委托、声明、赠与、遗嘱公证事项。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法律依据:《公证法》第十一条第一款
    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一)合同;(二)继承;(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四)财产分割;(五)招标投标、拍卖;
    (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
    (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
    (八)公司章程;(九)保全证据;
    (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
    (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
  • 遗嘱公证应当在这些地方进行公证:
    1、当事人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
    2、遗嘱中涉及不动产的,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二十五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第三十条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但是,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 自书遗嘱公证的方式是:
    1、首先,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等公证机构提出申请;
    2、自书遗嘱公证应当由本人办理;
    3、公证机构收到申请后,对当事人身份、申请办理的事项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公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第二十六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公证,但遗嘱、生存、收养关系等应当由本人办理公证的除外。
    第二十八条
    公证机构办理公证,应当根据不同公证事项的办证规则,分别审查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身份、申请办理该项公证的资格以及相应的权利;
    (二)提供的文书内容是否完备,含义是否清晰,签名、印鉴是否齐全;
    (三)提供的证明材料是否真实、合法、充分;
    (四)申请公证的事项是否真实、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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