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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彩礼按男方还是女方规矩

彩礼 2023-05-19 16:1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彩礼是我国的一种民间习俗,是农村、城镇的一种习惯做法,目前我国法律并没有明文禁止。收受彩礼一般是男女双方或者其家庭的一种自愿赠与行为,这种赠与行为是受法律保护的。但赠送彩礼与普通赠与也是有区别的,它是一种附条件的法律行为,即男方赠送彩礼的目的是与女方结为夫妻,女方一旦接受了彩礼,也是表示同意与男方结婚这一附条件,所以接受彩礼后如果由于种种原因,女方不能与男方结为夫妻,原则上应退回彩礼,男方明确表示放弃的除外。2、借婚姻索取财物是法律明文禁止的违法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 法律分析:彩礼在法律上未有规定。彩礼是一种习俗。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法律分析:彩礼在法律上未有规定。彩礼是一种习俗。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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