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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取保后还得开庭审理吗

取保候审 2023-05-19 16:3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取保候审后,如果检察院查明案件事实并向法院提起公诉的,则一定要开庭。但如果检察院查明并无犯罪事实或者犯罪行为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则会作出不起诉处理,这时则不会开庭。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
    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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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取保候审之后并不是必须开庭的。是否开庭需要看有没有被起诉,而要起诉的话是需要符合起诉条件的,即经过侦查发现存在犯罪事实。取保候审只是我国刑事诉讼法中规定的一种强制措施,而开庭则是法院在完成审判前的准备工作之后,在法院或其他适宜场所设置的法庭,对案件进行审理的过程。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

  • 法律分析:取保候审不一定要开庭。如果是在公安机关的侦查阶段,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可以直接向公安机关申请取保候审。其条件为: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3.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第六十八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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