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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要去哪里的民政局

起诉离婚 2023-05-19 17:0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离婚是去民政局。离婚有两种途径,一种是协议离婚,双方把财产和子女的抚养问题全部协商一致了,去民政局领离婚证就可以。还有一种是一方不同意离婚,不愿意去民政局领离婚证,另一方可以通过诉讼的手段申请离婚。当离婚调解书或者判决书生效,婚姻关系即结束,无需再去民政局领证。由此可知,只有是协议离婚,才需要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诉讼离婚的,那么就不需要去民政局,只需要到被告所在地的管辖区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即可。民政,是主管民间社会事务的行政部门,一般包括婚姻登记、拥政爱民、区划地名、低保、福利、慈善、殡葬、救助等。机构设置:国家级设民政部,省级设民政厅,市县级设民政局,乡镇设社会事务办公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一、离婚在哪里办理
    1、离婚手续可以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也可以在法院办理。离婚方式有两种,第一种协议离婚,夫妻双方选择协议离婚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离婚登记手续。第二种是诉讼离婚,诉讼离婚的,一方应当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离婚需要什么材料
    离婚需要以下材料:
    1、如果是协议离婚的,离婚需要携带的材料一般包括:结婚证、离婚协议书、身份证、户口簿、两人的一寸照片等;
    2、如果是诉讼离婚的,需要的东西包括民事诉状2份、结婚证、夫妻两人的身份证等。
  • 一、离婚是不是去民政局
    1、离婚是不是去民政局,需视情况而定:
    (1)如果是协议离婚的话,必须到双方任意一方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去办理离婚手续的;
    (2)如果是诉讼离婚的话,是需要到被告户口所在地或者是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起诉,而不是到民政局。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二、办理离婚应当向提供哪些证件和证明
    办理离婚应当向提供下列证件和证明:
    1、双方户口证明;
    2、双方居民身份证;
    3、结婚证或者夫妻关系证明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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