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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起诉离婚费用是多少

起诉离婚 2023-05-20 07:2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女方起诉离婚费用一般是50元至300元,如果涉及财产分割且数额超过20万元,超过部分按照0.5%交纳。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六条
    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一)案件受理费;(二)申请费;(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第十三条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二)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2.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 起诉离婚的费用:对于离婚案件,不涉及财产的诉讼费为每件50元至300元;如果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第二项规定,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依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财产案件除交纳案件受理费外,并依照规定交纳其他诉讼费用。”
  • 起诉离婚的费用的规定如下:
    1、费用标准,离婚诉讼案件的缴费标准为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如果涉及财产分割的,应当依据财产标的进行收取;
    2、费用承担,具体的诉讼费承担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法律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第三十三条
    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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