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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11月5日,犯罪嫌疑人顾某、陈某、张某、蔡某来到李某所开的小卖部购买香烟,蔡某乘老板李某找零钱不备,将老板放在柜台上的手机拿起便跑,李某发现后准备追赶,顾某等人遂上前阻拦李某追赶,致使蔡某逃脱,经鉴定该手机价值1800元。 

刑事辩护 2023-05-22 16:02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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