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企业三证是指哪三证

企业法律顾问 2023-05-21 06:1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三证是指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
    所谓“三证合一”,就是将企业依次申请的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为一证,提高市场准入效率。
    2014年6月4日,国务院法律依据:《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0号文)“(四)改革市场准入制度”中提出“简化手续,缩短时限,鼓励探索实行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登记制度”。
    2015年六部门发文要求贯彻落实国办关于加快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
    (一)全面实施“三证合一”登记制度,实行“一照一码”登记模式。按照《意见》和《方案》要求,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建立统一登记流程、统一编码和赋码规则等,全面实行“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模式。通过“一窗受理、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将由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税务三个部门分别核发不同证照,改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以下称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以下统称“企业”)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不再发放。
    (二)统一登记条件,规范登记流程。以依法行政、方便企业办事、降低行政成本为出发点,按照“保留必需、合并同类、优化简化”的原则,整合优化登记申请文书提交材料规范(样式附后)。实行统一的登记条件、登记程序和登记申请文书材料规范,申请人办理企业注册登记时只需填写“一表”,向“一个窗口”提交“一套材料”即可,登记部门审核后,直接核发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并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办理注销时,企业需提供税务部门开具的“清税证明”。具备联网条件的,税务机关应将企业清税信息共享给登记机关供登记机关核对用。登记机关将企业基本登记信息共享给税务(含计划单列市)、质检(含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市)等相关部门。
    (三)改造升级系统,实现信息共享。各地要依托已有设施资源,建设完善省(自治区、直辖市,下同)级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政务信息平台、部门间的数据接口(以下统称信息共享交换平台),以省为单位,建立工作机制,确定工作职责,落实责任人员,明确共享内容,严格操作规程,建立跨层级、跨区域、跨部门的信息交换传递和数据共享机制。登记机关按有关要求将企业基本登记信息实时传输至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暂不具备联网实时共享信息条件的,登记机关限时提供企业基本登记信息共享。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积极创造条件,采取有效措施,加快信息交换传递和数据共享机制、平台建设,加快系统升级改造,尽快实现数据实时交换。各相关部门要适应“一照一码”登记模式的变化,以统一代码为标识,改造升级现有的业务管理系统,实现与省内跨区域、跨部门的信息交换传递和数据共享机制相对接,推动企业基本登记信息和相关信用信息共享和应用。
  • 三证是指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
    所谓“三证合一”,就是将企业依次申请的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为一证,提高市场准入效率。
    2014年6月4日,国务院法律依据:《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0号文)“(四)改革市场准入制度”中提出“简化手续,缩短时限,鼓励探索实行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登记制度”。
    2015年六部门发文要求贯彻落实国办关于加快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
    (一)全面实施“三证合一”登记制度,实行“一照一码”登记模式。按照《意见》和《方案》要求,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建立统一登记流程、统一编码和赋码规则等,全面实行“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模式。通过“一窗受理、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将由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税务三个部门分别核发不同证照,改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以下称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以下统称“企业”)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不再发放。
    (二)统一登记条件,规范登记流程。以依法行政、方便企业办事、降低行政成本为出发点,按照“保留必需、合并同类、优化简化”的原则,整合优化登记申请文书提交材料规范(样式附后)。实行统一的登记条件、登记程序和登记申请文书材料规范,申请人办理企业注册登记时只需填写“一表”,向“一个窗口”提交“一套材料”即可,登记部门审核后,直接核发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并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办理注销时,企业需提供税务部门开具的“清税证明”。具备联网条件的,税务机关应将企业清税信息共享给登记机关供登记机关核对用。登记机关将企业基本登记信息共享给税务(含计划单列市)、质检(含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市)等相关部门。
    (三)改造升级系统,实现信息共享。各地要依托已有设施资源,建设完善省(自治区、直辖市,下同)级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政务信息平台、部门间的数据接口(以下统称信息共享交换平台),以省为单位,建立工作机制,确定工作职责,落实责任人员,明确共享内容,严格操作规程,建立跨层级、跨区域、跨部门的信息交换传递和数据共享机制。登记机关按有关要求将企业基本登记信息实时传输至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暂不具备联网实时共享信息条件的,登记机关限时提供企业基本登记信息共享。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积极创造条件,采取有效措施,加快信息交换传递和数据共享机制、平台建设,加快系统升级改造,尽快实现数据实时交换。各相关部门要适应“一照一码”登记模式的变化,以统一代码为标识,改造升级现有的业务管理系统,实现与省内跨区域、跨部门的信息交换传递和数据共享机制相对接,推动企业基本登记信息和相关信用信息共享和应用。
  • 企业三证是指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六条 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
    公众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查询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提供查询服务。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北京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