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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侄女13岁跟着男朋友去他家了报警有没有用

其他家事纠纷 2023-05-22 14:36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你好,说你的具体情况帮你分析
  • 您好,是可以报警来寻求帮助的
  • 可以直接报警,让警方处理
  • 您好 需要详细了解一下
  • 成年人去报警,警察不会告知家长,按照相关规定只要是年满十八周岁的成年人,就属于具有完全行为能力人,应该为自已所作所为负责,如果成年人报警不会告知家长。
    未成年人报警的,接警后警察会通知监护人到场。一般情况下,未成年人报警后会通知家长或者老师,因为报警后警察必须着手展开调查,还要给你做笔录,制作询问笔录成年人必须有家长在场。
    询问未成年人时,应当通知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到场,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能到场的,也可以通知未成年人的其他成年亲属,所在学校、单位、居住地基层组织或者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的代表到场,并将有关情况记录在案。确实无法通知或者通知后未到场的,应当在询问笔录中注明。
    《公安机关办理案件程序规定》第五十五条 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应当遵守下列规定: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案件程序规定》第五十五条 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公安机关办理案件程序规定》第五十五条 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实施前须依法向公安机关负责人报告并经批准;
    (二)通知当事人到场,当场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救济途径。当事人不到场的,邀请见证人到场,并在现场笔录中注明;
    (三)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
    (四)制作现场笔录,由当事人和办案人民警察签名或者盖章,当事人拒绝的,在笔录中注明。当事人不在场的,由见证人和办案人民警察在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
    (五)实施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应当当场告知当事人家属实施强制措施的公安机关、理由、地点和期限;无法当场告知的,应当在实施强制措施后立即通过电话、短信、传真等方式通知;身份不明、拒不提供家属联系方式或者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导致无法通知的,可以不予通知。告知、通知家属情况或者无法通知家属的原因应当在询问笔录中注明。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程序。
    勘验、检查时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制作勘验、检查笔录的,不再制作现场笔录。
    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全程录音录像,已经具备本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实质要素的,可以替代书面现场笔录,但应当对视听资料的关键内容和相应时间段等作文字说明。第七十五条 询问未成年人时,应当通知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到场,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能到场的,也可以通知未成年人的其他成年亲属,所在学校、单位、居住地基层组织或者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的代表到场,并将有关情况记录在案。确实无法通知或者通知后未到场的,应当在询问笔录中注明。
  • 成年人去报警,警察不会告知家长,按照相关规定只要是年满十八周岁的成年人,就属于具有完全行为能力人,应该为自已所作所为负责,如果成年人报警不会告知家长。
    未成年人报警的,接警后警察会通知监护人到场。一般情况下,未成年人报警后会通知家长或者老师,因为报警后警察必须着手展开调查,还要给你做笔录,制作询问笔录成年人必须有家长在场。
    询问未成年人时,应当通知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到场,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能到场的,也可以通知未成年人的其他成年亲属,所在学校、单位、居住地基层组织或者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的代表到场,并将有关情况记录在案。确实无法通知或者通知后未到场的,应当在询问笔录中注明。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案件程序规定》第五十五条 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实施前须依法向公安机关负责人报告并经批准;
    (二)通知当事人到场,当场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救济途径。当事人不到场的,邀请见证人到场,并在现场笔录中注明;
    (三)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
    (四)制作现场笔录,由当事人和办案人民警察签名或者盖章,当事人拒绝的,在笔录中注明。当事人不在场的,由见证人和办案人民警察在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
    (五)实施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应当当场告知当事人家属实施强制措施的公安机关、理由、地点和期限;无法当场告知的,应当在实施强制措施后立即通过电话、短信、传真等方式通知;身份不明、拒不提供家属联系方式或者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导致无法通知的,可以不予通知。告知、通知家属情况或者无法通知家属的原因应当在询问笔录中注明。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程序。
    勘验、检查时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制作勘验、检查笔录的,不再制作现场笔录。
    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全程录音录像,已经具备本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实质要素的,可以替代书面现场笔录,但应当对视听资料的关键内容和相应时间段等作文字说明。第七十五条 询问未成年人时,应当通知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到场,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能到场的,也可以通知未成年人的其他成年亲属,所在学校、单位、居住地基层组织或者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的代表到场,并将有关情况记录在案。确实无法通知或者通知后未到场的,应当在询问笔录中注明。
  • 可以的怎么回事你说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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