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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拘留的时间可以抵扣刑期吗

刑事拘留 2023-05-21 23:1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犯罪嫌疑人被公安机关羁押的时间是可以抵扣服刑的期限的。根据我国《刑法》关于刑期的相关规定,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八条
    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
    判处管制,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违反第二款规定的禁止令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
    第四十一条
    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 法律分析:刑事拘留的时间是可以抵扣刑期的,因为刑事拘留也是限制了当事人的人身自由,跟后期判处的有期徒刑的目的和效果都是一样的,所以,之前被刑事拘留的期限在后期都会折抵所判处的刑期的。司法机关在处理的时候都会记录在册,这也是法律制度上明确规定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六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 刑事拘留时间是可以抵扣刑期的。在判刑之前,若是犯罪分子先被羁押的,即被刑事拘留或者逮捕的,拘留期间或者逮捕期间的时间,在判刑之后是可以抵扣刑期的。1、管制的刑期,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2、拘役的刑期,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3、有期徒刑的刑期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根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四十一条
    【管制刑期的计算和折抵】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第四十四条
    【拘役刑期的计算和折抵】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第四十七条
    【有期徒刑刑期的计算与折抵】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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