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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我的朋友在家里和他妻子发生了口头争执后,妻子叫她哥哥(人民教师)殴打丈夫。我朋友报了警,做了笔录备案。在这样的情况下,朋友妻子的家人干涉他们的婚姻会是如何?怎样保护我朋友的权益呢? 同时,朋友结婚已有10年,当时买房子是男方贷款2万元、女方出1万元,3万元购买了65平方米的房子,房产证上有妻子的名字,收条上有岳父的名字,这样的情况下分割财产会产生什么样的问题呢?

离婚 2019-09-19 23:52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2、婚后财产平分。
  • 离婚房产如何分割是在离婚中遇到最常遇到的问题:
    再次简单说明几点,如果有需要可以具体交流:
    婚前一方购买的房屋,付清所有房款的,属一方的婚前财产
    婚后一方用个人财产购买的房屋,属一方的财产。
    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只要夫妻间没有事先对于房产明确约定产权归属于其中一方,不论购房合同或者房屋所有权证书上面的购房人或者房屋所有权人是哪一方,不论购房合同或者房屋所有权证书上面是否载明共有人,不论夫妻双房的出资份额多少,?该房产均属于夫妻双方共同共有。
  • 根据相关法律条文,涉及到房产名字时的房产分割可大致分为如下四类:
    1.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的,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是对自己子女的赠与,与婚姻关系存储期间的另一方没有任何关系,离婚时作为夫妻一方个人财产,不予分割。
    2.婚后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不管产权登记在哪一方名下,离婚时按照出资份额按份分割。
    3.对于婚前购买的房屋,即使婚后共同还贷的,房子也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财产不予分割。
    4.双方用共同财产以父母名义买房,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的,房子的产权属于父母,离婚时不属于夫妻财产,不能分割,只能按照出资情况,算作债权要求偿还出资额。
  • 1、妻子叫她哥哥(人民教师)殴打丈夫,可以要求人身损害赔偿 2、妻子的家人干涉他们的婚姻会,建议申请社区调解 3、婚后购房,是夫妻共同财产 4、收条上有岳父的名字,夫妻共同债务 5、建议委托法律人士(1 律师,通过司法考试取得律师资格的人 2 法律工作者 ,街道办事处司法所--法律服务所中的法律工作者 )
  • 朋友妻子的家人干涉他们的婚姻,你的朋友可以报警,她的家人应该受到到行政处罚。在离婚分割财产时,根据他们现有的债权债务,房产属于共同财产,判给一方后,应将支付的房款的一半给付另一方,房屋增值部分给付没有房的一方一半,贷款及以岳父名义打的收条应认定为共同债务,一人偿还一半。
  • 你好,房产证上是夫妻的名字,属夫妻共有,可以均分。
  • 家庭暴力是判决离婚的一个条件;共有房产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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