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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工商营业执照都需要什么材料

其他 2023-05-24 10:0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营业执照办理需要什么材料
    1、营业执照办理需要的材料有:
    (1)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经营场所证明;
    (4)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登记机关作出准予登记决定的,应当发给申请人准予个体工商户登记通知书,并在10日内发给申请人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条
    营业执照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二、怎么办理营业执照
    1、确定公司类型、名字、注册资本、股东及出资比例,工商局现场或线上提交核名申请;
    2、核名通过后,确认地址信息、高管信息、经营范围,在线提交预申请。在线预审通过之后,按照预约时间去工商局递交申请材料。通过后会收到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
    3、预约当天携带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办理人身份证原件,到工商局领取营业执照正、副本。
  • 办营业执照需要以下资料:
    1、办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需要的材料有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经营场所证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2、注册公司办理营业执照,需要的材料有公司登记申请书并且需要法人签字、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条
    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公众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查询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提供查询服务。
  • 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所需材料分成个体工商户和公司两种情况:
    一、个体工商户:
    1、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2、店铺的场地证明文件(房产证或者土地证复印件),租赁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3、证件相片一张。
    4、经营范围中有属于登记前置行政许可经营项目的,提交加盖印章的相关许可证件、批准文件的复印件。
    二、企业:
    1、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原件;
    2、验证报告原件;
    3、公司股东与法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申请书原件;
    4、公司股东、监事签署企业告知承诺书原件;
    5、股东、法人、监事身份证明,法人照片一张;
    6、公司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
    7、公司股东签署的股东会决议;
    8、注册场地租赁协议和房产证复印件;
    9、若有特殊审批项目,需提供审批文件,如食品公司需提供卫生许可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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