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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书不是本人签字有效吗

其他 2023-05-24 10:1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上诉状不是本人签字有效吗
    1、如果能够提供委托书,并且经过本人确认由别人代签的,上诉状也是有效,法院应该采纳。而如果没有经过原告授权,也没有原告按指印确认,则上诉状无效,应该重新草拟。在上诉之前,原告必须拟定一份书面诉状。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
    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对被告人的上诉权,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剥夺。
    二、上诉状的分类有哪些
    1、刑事上诉状,是刑事诉讼当事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对人民法院第一审案件判决或裁定不服,在法定上诉期限内依照法定程序,向上一级人民法院请求撤销或变更原审裁决或重新审理而提出的诉讼书状;
    2、民事上诉状,是民事诉讼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或裁定,依法定程序和期限,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请求撤销、变更原审判决或裁定,或重新审理的书状;
    3、行政上诉状,是行政诉讼当事人不服一审法院对行政案件做出的裁定或判决,在法定期限内依法向上一级法院提出上诉,要求撤销、变更原裁判的一种法律文书。
  • 起诉书不是本人签字符合法定有效条件的是有效的。如能提供委托书,经本人确认是当事人亲自签署的,起诉书就是有效,应当由法院采纳。如果该起诉书未经原告授权,或者未经原告指纹确认的,申诉无效,应当重新起草。法律明确规定,起诉书必须由本人签名并按压指纹,标明起诉日期。
    《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第一款、第二款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第一款、第二款
    《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第一款、第二款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 起诉书不是本人签字符合法定有效条件的是有效的。如能提供委托书,经本人确认是当事人亲自签署的,起诉书就是有效,应当由法院采纳。如果该起诉书未经原告授权,或者未经原告指纹确认的,申诉无效,应当重新起草。法律明确规定,起诉书必须由本人签名并按压指纹,标明起诉日期。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第一款、第二款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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