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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是不是三证合一

企业法律顾问 2023-05-24 12:0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三证合一是指将企业依次申请的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为一证。三证分别是:1、营业执照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发给工商企业、个体经营者的准许从事某项生产经营活动的凭证。其格式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统一规定。2、组织机构代码证是各类组织机构在社会经济活动中的通行证。代码是“组织机构代码”的简称。组织机构代码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依法登记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颁发一个在全国范围内唯一的、始终不变的代码标识。3、税务登记证,是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向生产、经营地或者纳税义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时,所颁发的登记凭证。法律依据:《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
    第二十四条
    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以下简称营业执照)分为正本和副本,载明个体工商户的名称、经营者姓名、组成形式、经营场所、经营范围、注册日期和注册号、发照机关及发照时间信息,正、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办理营业执照三证合一需要的资料有:营业执照正副本二、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也分为正本和副本、税务登记证的正副本四、营业执照法人代表的1寸照片营业执照法人代表也是税务登记证里的纳税人、营业执照法人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等其他必须要的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从事特定活动,依法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向行政机关提出申请。申请书需要采用格式文本的,行政机关应当向申请人提供行政许可申请书格式文本。申请书格式文本中不得包含与申请行政许可事项没有直接关系的内容。
    第三十四条
    行政机关应当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行政机关能够当场作出决定的,应当当场作出书面的行政许可决定。
    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行政机关应当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核查。
  • 营业执照“三证合一”中的“三证”是指: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
    《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以下简称营业执照)分为正本和副本,载明个体工商户的名称、经营者姓名、组成形式、经营场所、经营范围、注册日期和注册号、发照机关及发照时间信息,正、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五条规定,营业执照正本应当置于个体工商户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
    第二十六条规定,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涉及营业执照载明事项的,登记机关应当换发营业执照。法律依据:《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
    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以下简称营业执照)分为正本和副本,载明个体工商户的名称、经营者姓名、组成形式、经营场所、经营范围、注册日期和注册号、发照机关及发照时间信息,正、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五条
    营业执照正本应当置于个体工商户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
    第二十六条
    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涉及营业执照载明事项的,登记机关应当换发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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