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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副本有什么用

企业法律顾问 2023-05-25 11:5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营业执照副本的存在是为了在公司运作中的使用方便而设立的,在日常工作中如果需要营业执照的原件就可以用营业执照副本。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条: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 营业执照副本可作为签订合同、注册商标等的合法证明,对从事客货运输、贩运以及摆摊设点、流动服务的个体工商户可作为营业凭证。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公司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未依照相关规定办理有关变更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限期登记;逾期不登记的,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条
    【营业执照】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 营业执照副本的标准:
    1、营业执照副本的存在是为了在公司运作中的使用方便而设立的,在日常工作中如果需要营业执照的原件就可以用营业执照副本;
    2、执照分正本和副本,作用是相同的,都是公司的法律证明文件;
    3、按相关的规定营业执照要悬挂在公司办公场所的明显位置。副本以折页的开合方式设计的方便携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第三十条
    企业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主管机关可以根据情况分别给予警告、罚款、没收非法所得、停业整顿、扣缴、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处罚:
    (一)登记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或者未经核准登记注册擅自开业的;
    (二)擅自改变主要登记事项或者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的;
    (三)不按照规定办理注销登记的;
    (四)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或者出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的;
    (五)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
    (六)从事非法经营活动的。
    对企业法人按照上述规定进行处罚时,应当根据违法行为的情节,追究法定代表人的行政责任、经济责任;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五条
    企业法人设立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分支机构,由该企业法人申请登记,经登记主管机关核准,领取《营业执照》,在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由国家核拨经费的事业单位、科技性的社会团体从事经营活动或者设立不具备法人条件的企业,由该单位申请登记,经登记主管机关核准,领取《营业执照》,在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具体登记管理参照本条例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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