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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在95年承包了村里的荒地,开发后98年变成了林地,村委会把租金涨价合理吗?

土地纠纷 2023-05-28 08:45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您家在1995年承包了村里的荒地,开发后98年变成了林地,承包期是2020年5月9日到期,因此您需要向村委会申请续期。 关于租金涨价的问题,续期时,应当按照当地土地管理部门规定的价格支付土地承包费用。如果村委会将租金涨价,应当经过合理的程序,如公示、听取承包人意见等,确保涨价合理合法。 至于树木没有成材的问题,您可以向当地林业部门咨询,查看是否存在相关规定。如果您认为涨价不合理,可以向当地土地管理部门或相关部门进行申诉,要求其进行调查处理。建议您在处理此事时咨询专业的律师,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
  • 这得结合具体实际情况来看,及当时签合同是否有以后租金高低或不变的约定
  • 你好 ,到期后,价格应当重新协商确定,但是不靠谱是不合理的、。
  • 您好,租金的涨价是否在合理范围。
  • 只要在合理范围内即可
  • 法律分析:土地租金计入“长期待摊费用”科目,按照支付的租金期限摊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十三条 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承包,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家庭承包的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届满后依法相应延长。
    国家所有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可以由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
    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当依法订立承包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承包经营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和按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第十四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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