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诊所给宝宝输液体,打针10天花了一千多块钱,没有看好病,反而越来越严重,导致现在住院了,我应该怎么办?

医疗事故纠纷 2023-05-27 18:13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这类情况需要向医院申请,医院同意的情况下可以执行。不过一般来说,医院属于先收费后治疗,除非遇到急性或者重大,怕错过最佳治疗期间的病历,才会先行治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千二百一十九条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具体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明确同意;不能或者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明确同意。
    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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