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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来这边工作,没有签署劳动合同,然后说好的15号发上个月工资的,已经过来三个月,只说让找他支钱,没有主动结算过工资,这种情况我可以直接离职拿到剩余的工资吗

讨薪 2023-05-30 16:48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你好、拖欠工资是违法行为,可以拿回工资,建议走离职正常程序。另外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可以主张双倍工资。如果你有什么疑虑或是还有其它事实未在问题当中描述的,可以与我本人联系
  • 没有签合同可以随时走了 至多提前三天 不过可以向用人单位索要双倍工资 因为未签劳动合同
  • 可以以此为由要求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补偿金、双倍工资、和拖欠的工资
  • 剩余工资大概是多少?承诺什么时候支付了吗
  • 是的,可以离职以后拿剩余的工资的,
  • 提供相应凭证,可以仲裁解决的
  • 法律分析:没有签劳动合同的离职工资,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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