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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把对方车刮了对方说在4s店看过了,一面1200,三面3600 但是呢可以不在4s店做,价格便宜点,其二划痕不是很深,一般抛光就能恢复,这种情况我该怎么跟对方沟通

交通事故赔偿 2023-05-30 09:06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发生交通事故要及时报警,由交警部门及时处理根据现场情况做出交通事故认定书,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进行认定划分,该交通事故认定书也是你们双方承担赔偿责任的依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出来后会建议当事人双方进行调解解决此案,如果调解不成,当事人可以根据交通责任事故认定书的责任划分起诉要求对方赔偿损失,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 买了保险,交给保险公司赔偿就好了
  • 你可以要求对方走法律程序处理
  • 车子被刮了的报警方法就是直接拨打报警电话即可:
    1、如果车子停放状态被刮了且可以确定是对方的责任,应该检查刮伤程度,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最好拍照或拍摄视频保留证据;
    2、咨询当地的4S店或者汽车维修店,询问维修价格再双方协商解决,让对方现场转账;
    3、如果是比较严重的刮蹭或对方不愿赔偿,应该报警或通知保险公司介入处理,经过交警的责任划分以及保险公司的勘验,到4S店定损维修。若对方逃逸,那更要报警处理。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四条 国家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以下简称救助基金)。有下列情形之一时,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由救助基金先行垫付,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一)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二)肇事机动车未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三)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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