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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人欠我工资,我起诉了他,离开法庭不久,他把钱还给了我,我可以撤回诉讼费吗?

讨薪 2023-05-31 11:0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起诉是依法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法院对特定案件进行审判的行为。有偿还能力的话最好主动偿还,如果暂无偿还能力可以协商分期偿还。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送达起诉状和提出答辩状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 法院规定: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所以你撤诉以后是可以退回一半的诉讼费的。
  • 持相关证据材料,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偿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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