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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班途中没有合同的临时工死亡,用人单位赔偿吗?

工伤索赔 2023-05-31 11:4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需要认定是否为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如果劳动关系属于工伤,需要按工伤保险条例标准支付赔偿 。一般包括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费、抚恤费等。
  • 临时工在上班时受伤,如果属于工伤,用人单位需要赔偿其在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待遇、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费用;如果不属于工伤,单位应当按照其过错程度来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 法律分析:首先,雇佣临时工,公司与临时工建立劳务关系,所以,不能主张工伤死亡赔偿。
    其次,雇佣的临时工作不幸身亡,临时工家属可以按照人身损害赔偿主张死亡赔偿金。
    并且,主张死亡赔偿金时需要赔偿以下项目:
    1、被扶养人生活费;
    2、丧葬费;
    3、死亡补偿费;
    4、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
    5、精神损害抚慰金。
    并且,如果临时工死亡前接受了治疗,为此负担了医疗费等抢救、治疗的费用,也可以主张赔偿。
    最后,具体赔偿费用应该按照所在地人均收入水平计算,不过,死亡补偿费的标准可以按以下确定:
    1、按照上年度该地区城镇\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
    2、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
    3、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一条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属于《工伤保险条例》调整的劳动关系和工伤保险范围的,不适用本条规定。
    第十二条 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告知其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
    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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