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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期间算工龄吗?失业时在单位工作。

其他 2023-05-31 11:5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1、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累计缴费时间每满1年的,可领取3个月失业金;
    2、满5年不足10年的,从第5年开始,累计缴费时间每增加1年增加1个月的失业金,最长为18个月;满10年及以上的,为24个月。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以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一定比例确定。
    3、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1年不足10年的,按最低工资标准的70%发放,满10年及其以上的,按最低工作标准的80%发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第四十六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第四十七条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 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不算工龄。工龄可分为 一般工龄和本企业工龄。一般工龄是指职工从事生产、工作的总的工作时间。在计算一般工龄时,应包括本企业工龄。连续工龄和本企业工龄在含义上有一些差别,即连续工龄不仅包括本企业连续工作的时间,而且包括前后两个工作单位可以合并计算的工作时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 领失业金期间算不算工龄,需视情况而定:
    1、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两年,如果没有缴纳养老保险的,不算缴费年限,也就不算工龄,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另外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
    2、如果在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两年内,缴纳了养老保险的就要计算为缴费年限,如果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没有缴纳养老保险,没有计算为缴费年限的,重新找工作上班或是自身缴费以后,断缴的这两年实际上是可以补缴的。计缴费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最长期限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满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最长期限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最长期限为二十四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条
    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原用人单位已经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新用人单位在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计算支付经济补偿的工作年限时,不再计算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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