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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老公是一名军从,当宾已有13年,我们结婚七年,小孩子6岁,(女),目前为了老人的事准备解除婚姻关系,他还有2年半复员,请问如果现在两人分手,那么他两年后拿的转业费我和我的小孩是不是也应享有一份,属不属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 2009-07-30 15:18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你没有份的。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四条: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   前款所称年平均值,是指将发放到军人名下的上述费用总额按具体年限均分得出的数额。其具体年限为人均寿命七十岁与军人入伍时实际年龄的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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