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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自连接供热管道增加供热面积是否构成犯罪

刑事辩护 2023-05-31 21:3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私自接供热违法,私自开通、改装供热管道不仅给供热企业造成经济损失,而且严重影响已缴纳费用居民的用热质量。但仍有部分用户法律意识淡漠,对“热”这种特殊商品认识不够,或抱着供热季节性强、窃热隐蔽不易发现的侥幸心理,受利益驱使盗取供热系统中的热水、热能,损害已缴费热用户和供热企业的合法权益,危及供热系统的安全平稳运行。数额过大还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私自接供热违法,私自开通、改装供热管道不仅给供热企业造成经济损失,而且严重影响已缴纳费用居民的用热质量。但仍有部分用户法律意识淡漠,对“热”这种特殊商品认识不够,或抱着供热季节性强、窃热隐蔽不易发现的侥幸心理,受利益驱使盗取供热系统中的热水、热能,损害已缴费热用户和供热企业的合法权益,危及供热系统的安全平稳运行。数额过大还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私自接供热违法,私自开通、改装供热管道不仅给供热企业造成经济损失,而且严重影响已缴纳费用居民的用热质量。但仍有部分用户法律意识淡漠,对“热”这种特殊商品认识不够,或抱着供热季节性强、窃热隐蔽不易发现的侥幸心理,受利益驱使盗取供热系统中的热水、热能,损害已缴费热用户和供热企业的合法权益,危及供热系统的安全平稳运行。数额过大还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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