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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弟两个月前在一个陌生的地方打工,因为住房和吃喝问题急需用钱,然后就在那个人的朋友圈里看到高息,当时他们商议是每天多还三块钱,一共借了600块,他让两个月之内还清,但是我老弟他头昏了一样,他借完钱直接把人家拉黑了,他以为人家找不到他,没想到人家直接把我弟的家庭住址和父母的姓名,身份证号都报出来了,然后还说现在的利息变成每天涨50块,那他一听就慌了呀,他怎么可能还的起呀?,然后他就以这个名义一直威胁我弟让我弟在6月18号之前还他4700,这我实在不知道该怎么办了,想咨询一下律师,看看这个该怎么解决?能不能报警啥的?

债务追讨 2023-06-03 10:16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民间高利贷可以拒绝支付法律规定范围以外的利息,因为高利贷是法律禁止的。超出法律规定范围的利息不受法律保护,借款人无需支付。
  • 朋友借钱不还该首先可以与之协商,商量延期还款或者分期还款,合理催告,如仍不还款,可以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有权:
    1.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
    2.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
    3.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
    4.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
    《民事诉讼法》第三条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三条
    《民事诉讼法》第三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第二百四十四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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