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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样的违法建设城管只拆我们家怎么办

业主维权 2023-06-01 14:4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视情况而定。各地的城市管理部门也就是城管并无权利直接对违法建筑进行强拆。但是在实践中,可以看到城管会组织人员对违建进行强拆,当地人民政府授权给城管部门,赋予其一定的权利,允许其对违建进行强拆。所以,在授权的情况下城管才有权利对违建强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六十五条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第六十六条 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所在地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可以并处临时建设工程造价一倍以下的罚款:(一)未经批准进行临时建设的;(二)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的;(三)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超过批准期限不拆除的。
  • 同样违建政府只拆一家的,当事人可向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若对政府所作的行政复议决定不满意的,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需要注意的是当事人一般不得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五条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 同样违建政府只拆一家的,当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如果对人民政府所作的行政复议决定不满意的,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五条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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