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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商量一下社保断交的钱怎么办

其他 2023-06-01 15:4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社保在三种特殊情况可以申请取出,但要注意取出的钱也只是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部分费用:
    1、参保人身故
    如果社保参保人身故,其继承人可以向当地社保机关申请领取其个人账户的钱。
    2、办理出国定居
    如果社保参保人出国定居了,并且户口已经在国内公安机关注销,户籍迁到国外(包括港澳台地区),这种情况可以向社保部门申请提出社保余额。
    3、退休年龄无法办理退休
    社保参保人在达到退休年龄之后,在参保地办理不了退休手续,也不能延交,而且户籍地也转不回去,这种情况是可以向参保地的社保局提出退还申请,提取社保账户余额。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 【法律分析】:企业社保断交了有以下两种方法:1、个人自己缴纳社保。企业停止社保缴费后是可以由个人全额缴纳,个人委托社保代理公司缴纳社保连同企业缴纳的部分一并自己缴纳,但这样个人负担较重;2、把社保转移到新单位缴费。个人在原企业单位辞职后,可以把之前的社保转移到新企业单位办理。是如果到外地谋职可以办理保险转移手续,到新的就业地区。不管用哪种方法,找到新的工作单位都可以续上,在退休前永远不会作废。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用人单位的成立、终止情况,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个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户口登记、迁移、注销等情况。
  • 社保断交了,里面的钱会封存起来,等到续交社保后,账户里的钱可以照常使用,不会被清零。用人单位需要按时足额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不交或不足额交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有权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未提供担保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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