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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丈夫是黑名单,我们离婚后能借钱买房吗?

离婚房产分割 2023-06-01 16:0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要看贷款的银行等确定
  • 夫妻有一方黑名单一般无法办理贷款买房的。因为夫妻一方的征信记录不良,确实会影响配偶申请贷款买房。如果是婚前则没有影响,如果是婚后夫妻属于共同一体的,会影响购房贷款。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三条
    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 离婚后可以贷款买房。通常情况下,房地产管理部门对离婚买房并没有特殊要求,只需将婚后的财产切割明白,明确名下的房产情况即可。
    但若要贷款买房,还需了解银行的放贷政策是否存在关于离婚买房的限制,如离婚人士请求首套房贷的,必需要离婚超越1年才能放贷等。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还贷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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