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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被保险人变更姓名,如何写证明,公司要我写证明曾经用过的名字和现在的名字是同一个人的证明?

社会保险 2023-06-01 19:3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需要先把医保的名字更新过来。参保人本人改名导致社保登记信息变更的,需提供:1、公安部门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证明内要注明原姓名与现姓名之间的关系,如在户口本内有注明是曾用名,的可不用提供此件)2、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3、户口本(验原件收复印件);4、个人申请(签名并盖指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还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如果用人单位缴纳了医疗、工伤等社会保险费,员工在职期间一旦发生此类情况,相应的费用由社保基金负担。相反,如不缴纳社保,发生了此类情况,用人单位按照社保的标准自行负担。

  • 法律分析:医保可以这样改名字:首先参保人员应将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的复印件提供给单位,其次由其持个人信息变更表和相关证件复印件到参保地区县社保中心办理个人基本信息变更手续,接着参保人员本人持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的复印件,到社保卡服务网点办理换卡手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用人单位的成立、终止情况,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个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户口登记、迁移、注销等情况。
  • 医保可以这样改名字:首先参保人员应将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的复印件提供给单位,其次由其持个人信息变更表和相关证件复印件到参保地区县社保中心办理个人基本信息变更手续,接着参保人员本人持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的复印件,到社保卡服务网点办理换卡手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用人单位的成立、终止情况,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个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户口登记、迁移、注销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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