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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在学校摔倒擦伤,老师没有通知家长,去教育局投诉,老师会被开除吗

人身损害赔偿 2023-06-04 12:57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如果问题不大,和老师说说就可以了,严重可以要求学校处理。
  • 您好,可以去教育主管部门投诉

  • 法律分析:学校要对学生的受伤承担民事责任,教师作为工作者,如果不是故意或重大过失,不用承担民事责任,至于是否会被开除,要看学校的劳动纪律规定。但是教师的行为有过错,要承担主要赔偿责任,学校对教师的管理失利,也要分担小部分责任。是否开除教师由学校自行决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五条 不得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三十七条 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一) 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二) 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三) 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教师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所列情形之一,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八条 发生学生伤害事故,造成学生人身损害的,学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
    第十四条 因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与其职务无关的个人行为,或者因学生、教师及其他个人故意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造成学生人身损害的,由致害人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 要看具体情况,老师是否有过错等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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