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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后没有房间怎么和娘家分开户口?

其他 2023-06-02 09:16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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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后没房子一般不能分户。但若其近亲属、用人单位愿意接收其户籍的,可以并入户籍。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 离婚后没有房子户口分开的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当事人可以将户口迁回原户籍所在地,也可以落在社区集体户口或者当地人才市场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 离婚后没有房子户口分开的方式如下:一般情况下,应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当事人可以将户口迁回原户籍所在地,也可以落在社区集体户口或者当地人才市场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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