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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本丢失补办后,旧户口本又找到了,旧户口本可以使用吗?有法律效力吗?谢谢你

其他 2023-06-02 13:4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根据当事人补领原因的不同而定:
    1,如果当事人是因遗失而补领户口本的,原来的户口本还是可以使用的,但是其他人是不能冒用的,否则应承担法律责任;
    2,如果当事人是因损坏而换领户口本的,派出所工作人员会在旧的户口本首页上盖上“作废”专用章,是不能用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
    第二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据情节轻重,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或者追究刑事责任:
    1.不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的;
    2.假报户口的;
    3.伪造、涂改、转让、出借、出卖户口证件的;
    4.冒名顶替他人户口的;
    5.旅店管理人不按照规定办理旅客登记的。
  • 只要旧户口本和新户囗本的内容没有发生改变,完全一致,旧的户口本一样可以使用。但如果当事人是因遗失而补领户口本的,原来的户口本还是可以使用的,但是其他人是不能冒用的,否则应承担法律责任。
  • 法律分析:旧户口本还有效的,但通常情况下旧户口本应交户口所在地派出所销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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