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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店门口有一个摊位 对我的生意有影响 应怎么办

侵权赔偿 2023-06-02 16:2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找地方建设委员会、规划委员会、房管局、工商管理等相关政府主管部门投诉并申请调解、处理。此外,如果商家就产生的纠纷需要维权时,争议双方协商解决,消费者协会也可以对产生纠纷的买卖双方进行调解、处理问题。还可以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六百四十六条 法律对其他有偿合同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没有规定的,参照适用买卖合同的有关规定。
  • 店面门口摆摊属于占道经营,占道经营是指单位或个人未依法取得合法占道经营手续,占用城市共用道路从事商品买卖、交易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道路、桥梁、人行天桥、地下通道等公共场所设摊经营、兜售物品或者堆放、晾晒废旧物品,影响市容环境卫生。道路两侧和广场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内的经营者不得超出门窗和外墙设摊经营。
  • 法律分析:第一,分析该摆摊点是否对自己商铺的生意和出入造成了严重的影响。如果并无大碍,不妨睁只眼闭只眼与人方便。
    第二,在门口张贴禁止摆摊和门前三包等字样。如果不想别人在商铺门口摆摊,可以张贴警示、告示牌。第三,直接和对方聊一聊,让他到别处去摆摊。对于张贴警示没有任何作用的,可以直接告知对方。
    第四,对于在商铺门口摆摊者,让对方付出一定的代价作为摆摊交换。比如租金、或者门口卫生清洁等。
    第五,打电话给工商城管部门,让他们来处理。这个手段是最后万不得已才使用的啦。
    第六,在商铺门口摆放植物或桌椅,让对方没有地方摆摊。如果不想别人占据自己地盘,那就是要先占据自己地盘。法律依据:《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
    第三条 下列经营活动,不属于无证无照经营:
    (一)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场所和时间,销售农副产品、日常生活用品,或者个人利用自己的技能从事依法无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
    (二)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的规定,从事无须取得许可或者办理注册登记的经营活动。
    第十三条 从事无照经营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法律、行政法规对无照经营的处罚没有明确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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