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本人为农民工,工作受伤,包工头不赔偿,我如何起诉包工头?

工伤索赔 2023-06-03 18:3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为包工头打工受伤通常由包工头承担赔偿责任,属于农民工过失的,农民工应一并与包工头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包工头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农民工或者第三人追偿。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二条
    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农民工在工地受伤老板不管可以向法院起诉。涉及医疗费用的,法院会裁定先予执行。如果没有支付医疗费用,法院会强制执行。工人受伤后进行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享受工伤待遇。
    向法院起诉的程序为:
    1、原告起诉;
    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
    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
    5、法庭调查阶段;
    6、法庭辩论;
    7、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
    8、判决宣告。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 工地受伤起诉包工头还是公司分以下几种情况:
    1、如果该员工与包工头建立劳动关系,即与包工头结算劳动报酬,则起诉包工头,包工头应承担主要赔偿责任,建筑公司是分包单位,建筑公司应承担次要赔偿责任;
    2、如该员工与建筑公司发生劳动关系,则起诉公司,公司主体为建筑公司,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劳动者或劳动者委托他人注意收集相关证据;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如果工人工地人身受到伤害,可以依法起诉,第一被告是工程承包方,即建筑公司、或包工头,第二被告是负责施工安全的带班人。
    如果工人签订劳动合同,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的劳动能力等级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依法获得赔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八百零二条 因承包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的,承包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工伤管理条例》
    第八条 工伤保险费根据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确定费率。
    国家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确定行业的差别费率,并根据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发生率等情况在每个行业内确定若干费率档次。行业差别费率及行业内费率档次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
    统筹地区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发生率等情况,适用所属行业内相应的费率档次确定单位缴费费率。第九条 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定期了解全国各统筹地区工伤保险基金收支情况,及时提出调整行业差别费率及行业内费率档次的方案,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第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数额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乘以单位缴费费率之积。
    对难以按照工资总额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行业,其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具体方式,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合肥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